Success Case 成功案例

环评业绩

有机废气治理业绩

环评验收公示

环评项目公示

成功案例 Success Case 首页 > 成功案例

记忆绵生产加工二期项目

青岛三喜海绵科技有限公司

记忆棉生产加工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项目已于201886-2018820在青岛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青岛三喜海绵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的主要目的为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分析,以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并以此获取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记忆棉生产加工二期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六汪镇东北庄村北侧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8.37亩(约合255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500平方米,拟建设7栋单层厂房及辅助设备用房。项目投产后可达到年产记忆绵床垫3万套、记忆绵枕头10万套、海绵8000吨的规模。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小时浓度、日平均浓度以及PM2.5PM10日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为1.25;臭气浓度为未检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西侧胶河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3地下水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挥发性酚类、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总大肠菌群等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无大的噪声源,现状环境良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粉尘、发泡废气及储罐大小呼吸废气

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车间通风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到外环境;

1#厂房发泡废气、地上储罐、地下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及3#厂房发泡废气分别经各自设备上方的集气系统收集后,引风至同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

经预测,项目有组织排放工艺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氯甲烷及甲苯二异氰酸酯排放浓度均能够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VOCs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3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限值标准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潍坊蓝鑫保洁工程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集中收集,外运堆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措施,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可减少到最低程度,厂界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项目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较远(大于200m),项目噪声不会对敏感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海绵下脚料,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润滑油、原料过滤残渣、废UV灯管、废活性炭、原料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车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很小。

5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在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并确保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从环境的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性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三喜海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总

联系电话:13505332055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工         TEL1866020521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点击下载:记忆棉生产加工二期项目第二次公示信息